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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jtysj2236008/2021-0000037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1-03-10
发文字号: 沂交发〔2021〕6号 公文类型: 其他
标      题: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21-03-10 效力状态: 失效
统一编号:

沂交发〔20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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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工作计划

沂交发〔2021〕6号


2021年,沂水县交通运输系统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建设方针,不断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完善责任管理体系,认真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结合行业实际,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加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全系统各项工作稳定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实际,制定2021年度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和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评价“两个体系”建设为导向,以安全生产三年集中整治行动为抓手,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创造条件,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提供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切实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以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城市客运、公路运营、交通在建工程等重点单位、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及重点时段安全监督检查为主要内容,突出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全面有序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三、检查计划安排

1.第一季度安全检查。主要集中在1月至3月春运、春节、两会期间进行,由交通运输事业服务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参与,重点督查汽车客运站、客运企业、危货运输企业、公交、出租企业、重点场所和运输经营单位春运组织保障、安全制度落实、安全现场管理、“打非治违”以及相关单位春运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管落实情况。局领导班子成员要组成督查组,重点对参与春运的企业进行全面督查。

2.第二季度安全检查。主要集中在春节后3月-6月份进行。由农村公路服务中心,重点督查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组织保障、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程项目风险评估、施工现场封闭、临时用水用电、临边防护、高空作业和机械设备检修等情况。由地方海事服务中心组织,重点督查水路运输企业、载客船舶等水上运输复航、汛期暑期水上安全防范和应急准备情况。

3.第三季度安全检查。主要集中在7月至9月份进行,各单位要根据夏季安全生产特点,对夏季高温炎热多雨等天气特征认真进行分析,把握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规律及特点,抓好以防暑降温、防台防汛、防火防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对夏季高温和台汛期间易引发事故的区域和部位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同时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部署,抽调相关业务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汛期专项安全督查。

4.第四季度安全检查。主要集中在10月至12月冬季期间进行,各单位要针对冬季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建设等安全形势,分行业组织安全督查,重点督查冬季大风大雾、冰冻雨雪等极端天气应急物资、材料、设备等准备情况,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冬季安全工作措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应急工作方案制定落实等情况。

5.各类安全专项督查。春季安全生产监管:重点监督检查两会及清明节期间道路客运车辆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超载、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水上交通违法渡运、非法载客等行为。夏季安全生产监管:把握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规律及特点,抓好以防暑降温、防台防汛、防火防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检查道路运输企业防高温、防中暑、防疲劳、防车辆自燃、防爆胎、防洪水等“六防”措施落实以及应急预案演练等方面。秋季安全生产监管:要针对“中秋”“十一黄金周”等重要时段,人流、物流、车流高峰时期,切实加强长途客运班车的摸底排查和源头安检工作,督促长途客运企业严格实行“点对点”运输,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冬季、春运安全生产监管:重点监督检查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和公路运营等领域的安全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安全制度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以及有关单位春运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管落实等情况。

四、计划执行

各行业监管机构要根据各自工作任务和监管力量,以及监管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结合季度和季节特点制定不同内容的执法检查计划,紧紧围绕交通运输重大工作部署和安全生产形势开展,尤其是针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项目、重大节假日和重要会议及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或专项督查,统筹处理好行政执法检查与其他日常工作的关系,主动做好安全执法监督检查计划与日常工作之间的相互衔接工作,将检查对象和检查任务进行分解并严格执行。

五、执法检查频率

1.综合监督检查:每季度或专项安全检查1次。

2.领导带队督查:主要负责人每年带队检查不少于2次,每半年至少1次;分管负责人每年带队检查不少于4次,每季度至少1次。

3.各行业管理机构,日常检查按照各自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执行。

六、方式方法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由各行业管理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和监督检查计划执行;局领导带队检查和专项检查,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在方式上,根据需要,采取独立检查、与行业管理机构联合检查、抽调安全管理人员和业务科室人员交叉检查等;在方法上,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查现场与查工作台帐相结合。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编制监督检查计划。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根本措施。各单位特别是各行业管理机构要根据有关政策文件,结合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执法保障情况和本行业生产经营状况、安全生产风险、职业病危害风险等情况,严格编制本单位的监督检查计划,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一个必须,五个到位”要求,突出“两客一危”、水上交通和工程施工等重点行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处罚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监督的基础。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促使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严格执法,全面整治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扎实开展安全监督检查,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全面排查各类违法违规隐患问题,并严格依法处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执法不降低标准,工作不走过场。通过监督检查,全面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做好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督导企业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及安全生产活动,及时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培训、会议检查、隐患整改、事故报告、信息统计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规范操作,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好。

本计划如因机构改革发生的名称变更或职责调整,本计划检查内容随职责调整进入新职能机构,其他工作要求不变,局不再另行文规定。

联系人:赵丽彭;

联系电话:2236018;

邮箱:ysxjtjajk@ly.shandong.cn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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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政策联系人:周璇

现场解答地址:长安南路14号

联系电话:223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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