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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jtysj2236008/2021-000012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1-06-30
发文字号: 沂交发〔2021〕13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1-06-30 效力状态: 失效
统一编号:

沂交发〔202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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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工作方案

沂交发〔2021〕13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县纪委全会部署,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紧盯乡村振兴、民生保障和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常态化等领域,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与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相结合,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相结合,与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相结合,各级关于督促行业系统主管单位落实监管责任要求,结合全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内容及任务分工

(一)整治乡村振兴领域突出问题

1.推动解决农村道路、物流、路灯等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使用维护中,管护制度不规范、职责权限不明确、重建设轻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处置不力以及为群众服务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问题。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农村公路服务中心

(二)整治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2.疫情防控领域: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杜绝防控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疫情扩散问题,纠治疫情防控中简单粗暴、搞“一刀切”、层层加码等问题。

责任单位:局疫情防控办及局属其他各单位、科室

3.工程建设领域:积极配合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妥善处理解决交通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责任单位:农村公路服务中心

4.生态环保领域: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和市环保督察中发现的破坏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农村公路服务中心

5.安全生产领域:牵头交通领域整治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中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严格落实安全监管执法;牵头推动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领域非法营运、“三超一疲劳”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积极配合推动深化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依法处理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行为。

责任单位:安全科、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农村公路服务中心

6.执法领域:督促解决行政执法中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无故拖延,执法人员滥执法、态度粗暴恶劣,涉企执法中破坏法制营商环境等。

责任单位:法规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三)整治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常态化重点领域问题

7.围绕“惩腐打伞”常态化,推动整治涉黑涉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干扰破坏基层选举、侵占集体利益等问题。

责任单位:交战办、局属其他各单位、科室

8.聚焦社会治安、信息网络等重点领域乱象,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行业隐患治理。

责任单位:交战办、宣教科、安全科及局属其他有关单位

三、步骤安排

专项整治自2021年6月下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重点做好部署启动、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整改查处、总结提升5个方面工作。

(一)部署启动(6月下旬)

我局结合县纪委监委工作方案,作出总体部署,成立工作专班,由交战办综合协调。及时将专项整治方案分别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和对口联系的派驻纪检监察组。

(二)自查自纠(6月下旬)

对照整治内容,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对交通领域中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系统内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及时建立台账,逐条分析研判,制定整改措施。于6月24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问题台账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和对口联系的派驻纪检监察组。

(三)监督检查(6月-10月)

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相关单位、科室履行交通运输行业监管责任,对交通运输行业系统内推动专项整治任务落实、完善监管制度、健全执行机制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问题,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四)整改查处(7月-11月)

做实做细自查自纠,应由我局整改的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注意收集梳理病症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及时主动与上级主责部门沟通、下题上答、联动整治;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章立制工作,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纪检监察机关会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惩处,对背后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失责、监管缺位等问题严肃问责。8月、11月中旬前,县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分别报送牵头部门阶段性进展、成果数据、解决问题等情况。

(五)总结提升(12月底前)

相关单位、科室对整治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对整治效果作出定量和定性评估,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12月10日前,将总结报告报交战办。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整治责任。全局上下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抓好专项整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生动实践。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抓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自觉发扬严细深实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高效完成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健全联动机制。全局上下要发挥交通运输行业系统优势,“抓机关、带系统、促基层”,健全条块结合、上下贯通、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

(三)务求工作实效。要全力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委,结合行业实际,聚焦交通领域突出问题,分领域、分专题列出整治计划,注重逐年累积,实现“滚动循环式”整治,以点上的精准整治成果带动面上的整体成效。

(四)加强舆论引导。全局上下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客观评价、正确认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载体,加强政策宣传,要坚持开门搞整治,集中向群众公开信访举报的各种监督方式,畅通举报渠道,定期公布整治成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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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政策联系人:刘华东

现场解答地址:长安南路14号

联系电话:223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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