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关于印发《2020年春节、元宵节旅游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文旅中心发〔2020〕3号
各乡镇、街道,各旅游企业:
根据省、市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和县安委会关于春节、元宵节安全生产部署要求,为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的旅游安全工作,县旅发委制定了《2020年春节、元宵节旅游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2020年1月22日
2020年春节、元宵节旅游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做好春节、元宵节旅游安全工作的要求,确保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力度,筑牢“安全是旅游业的生命线”“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意识,强化落实旅游安全主体责任,切实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消除旅游安全隐患,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各类涉旅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旅游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旅行社
1、修改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开展短信应急演练。
2、落实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及时签订岗位人员安全责任书。
3、召开安全会议,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档案记录。
4、团队行程选用有合法经营资质、证照齐全的履行辅助人,并索要相关证照。
5、与旅游包车经营单位签订租车合同,明确双方的义务与责任。
6、落实安全告知、文明旅游提醒、游客系安全带提示工作,并做好记录。
7、严格执行导游专座。
8、出境游旅行社制作发放安全信息卡。
(二)星级饭店、A级景区等旅游服务等级资质经营者
1、做好特种设备管理,建立登记台帐、日常检修维护台帐;加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持证上岗率达100%。
2、做好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煤气燃爆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秩序安全工作,建立隐患风险点台帐,强化排查治理力度。
3、落实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及时签订岗位人员安全责任书。
4、召开安全会议,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并做好档案记录。
5、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加强投诉处理人的业务能力培训,减少投诉数量,杜绝重复性投诉。
6、做好节庆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节庆活动安全应急预案,确保符合消防、食药、卫生、市场监管、公安、文化执法等部门的安全检验许可条件。
7、落实日最大承载量、瞬时最大承载量公示,在入口处设流量警示牌,公布进入景区人数、重点区域人数、重点线路人数以及相对应的最大承载量,公布景区停车场最大容量、进入景区车辆数。
(三)乡镇、街道旅游办
1、对辖区内涉旅企业开展检查、抽查。
2、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对检查中存在安全问题的涉旅企业进行督导整改落实。
3、本乡镇、街道开展涉旅节庆活动的,制定节庆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对节庆活动的安全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旅游办、旅游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按照“一岗双责”、“三个必须”和“属地管理”的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和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二)落实自查整改。各旅游企业要严肃认真进行自查,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完善,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步骤、时间节点,确保安全工作不流于形式。
联系人:黄敏联系电话:2227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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