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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2-0000168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05-15
发文字号: 沂应急发〔2020〕17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成立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应急保障分队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5-16 效力状态: 失效
统一编号:

沂应急发〔202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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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成立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应急保障分队的通知

沂应急发〔2020〕17号


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的要求,努力提高我局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当前工作需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应急管理局应急保障分队。现作通知如下:

一、队伍组建

为保证队伍力量,计划从我局在职干部职工中选拔若干名年轻同志,组成兼职队伍。队员原则上是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的男职工。根据工作需求,局里将统一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经统计,全局符合条件的共29人,名单见附件,并明确队长一名,为代新春同志,副队长一名,为田宝山同志。

二、队伍职责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恪尽职守,不怕苦,不怕累,不违章,不违纪,不鲁莽,不蛮干。

3、主动接受应急知识培训,积极参加学习和演练,努力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工作要求

1、应急保障队员要时刻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准备, 保证每天 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

2、遇到任务须出动时,要迅速集结,赶赴现场,执行命令, 有效开展工作。

3、本着专兼结合的要求,队员日常以业务工作为主,遇到突发事件时,根据事件性质和发生情况,必须服从调遣。


附件: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应急保障分队人员名单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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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政策联系人:王博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长安中路107号

联系电话:0539-222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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