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好品山东品质沂水”宣传方案
沂工信字〔2018〕19号
市经信委: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16〕24号)要求,我县组织食品产业重点企业在中央电视台开展宣传推广活动,不断提升“好品山东,品质沂水”的品牌影响力。在征求企业对品牌宣传推广工作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宣传工作方案。
一、参宣主体
沂水县食品产业集群、青援食品公司、山东世纪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沂蒙山酒业有限公司
二、宣传方案
1、服务商:中视金桥国际传媒集团;
2、栏 目:海峡两岸,早、中、晚全天播出;
3、播出方式:
广告播出时间:20:30-21:00、11:30-12:00、06:00-06:30
播出次数:总计180次
播出天数:总计60天
播出版本:20秒
4、执行总价:约220万元
5、选择此方案优势:CCTV-4频道可实现国内、国际全覆盖;《海峡两岸》是CCTV-4王牌栏目,收视率2.17%,累计高达3.69%,可实现早、中、晚全覆盖。
三、资金来源
每户企业平均负担,并根据省、市相关文件政策享受财政补贴。
四、项目效果预计
由政府首期做引导,项目稳定播出后,由企业选择是否继续宣传,达到全面打响区域品牌知名度,全国食品工业强县的称号得到广泛认可,扩大食品招商的目的。通过重点加深老牌品牌形象,在短时间内扩大沂水食品品牌的知名度,提升企业抱团发展的信心,提高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沂水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