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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2-000016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8-12-07
发文字号: 沂安监发〔2018〕71 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临安监发〔2018〕177号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2-07 效力状态: 失效
统一编号:

沂安监发〔2018〕7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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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临安监发〔2018〕177 号文件的通知

沂安监发〔2018〕71 号


各乡镇(街道)安监办,沂水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安监局各执法中队,监察大队办公室:

现将《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临安监发〔2018〕177 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制定检查计划, 强化监督检查。


附件:临安监发〔2018〕177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工作的通知》


沂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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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政策联系人:王博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长安中路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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