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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2-0000164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8-04-23
发文字号: 沂安监发〔2018〕30 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加油站环保治理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4-24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沂安监发〔2018〕3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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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加油站环保治理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沂安监发〔2018〕30 号


各乡镇、街道安监办,沂水县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各加油站:
       2013年3月1日,中石化四川成都金晖加油站在进行油气回收改造施工过程中发生闪爆事故,致1人死亡、2人受伤。2017年9月25日,我县瑞丰高分子发生一起因环保除尘装置引发的粉尘燃爆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2017年12月19日,潍坊市的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因煤改气导致生产装置发生爆燃事故,造成7人死亡、4人受伤。这些事故,暴露出企业在进行环保设施建设上,未对所采用的工程设计以及所安装的设备、设施进行变更管理,对新增、更换设备设施产生的安全风险辨识不足等问题,也反映出安全管控能力不强的问题。近年来,加油站加快了环保治理设施的建设,油气回收系统、双层油罐改造等陆续展开。为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类似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加油站范围内开展环保治理设施专项安全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双层罐)改造。

二、检查内容

油气回收系统、地下油罐防渗(双层罐)改造所采用的工程设计是否开展过安全风险评估。

安装的设备设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安装的设备设施是否做过补充安全评价报告。

三、整治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2018年5月10日)

调查摸底以企业自查为主,各安监办督查为辅。各安监办组织辖区内加油站进行自查,确认是否包括油气回收系统、地下油罐防渗(双层罐)的安全评价内容,是否建立废弃油罐台账。各安监办通过调查摸底,切实掌握辖区内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建设运行情况、地下油罐防渗(双层罐)改造过程中产生废弃油罐处置和流向管理情况,建立专项台账,并对计划建设环保治理设施的加油站进行跟踪管理。

(二)风险评估阶段(2018年5月11日至5月31日)

对已安装的油气回收系统、地下油罐防渗(双层罐),各加油站要组织开展专项安全风险评估,完善风险管控措施和变更管理档案,并自行选择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评价机构补充安全评价报告。

对计划安装的油气回收系统、双层罐等环保治理设备设施,各加油站要在安装使用前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按照《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做好变更管理,防止和避免盲目施工导致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的发生,确保符合安全法规和标准。各加油站将本单位风险评估和补充安全评价,报对应辖区所在地安监办和县安监局存档,并对上报材料准确性负责。

(三)整改复查阶段(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各加油站按照风险评估和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各安监办要加强对各加油站环保设施的安全监管,消除监管盲区,对存在事故隐患的,要下达有关法律文书,督促企业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进行重点监控,督促加油站整改。

(四)总结阶段(2018年7月1日至7月15日)

各安监办对专项检查的详细情况进行总结,建立加油站环保治理设施台账,形成总结报告,并于2018年7月10日前报县安监局危化科。县安监局全面梳理,建立环保设施规范化监管机制,并长期运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安全风险认识,强化环保治理设施安全管理。各安监办、各加油站要高度重视环保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安全风险预判,有针对性的采取应对措施。各安监办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组织好加油站环保治理设施调查摸底工作,全面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构建环保治理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的双重预防机制,及时解决专项整治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确保有序推进。

(二)加强变更过程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变更管理不到位已成为引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加强环保治理设施监管,完善变更管理,是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加油站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建立健全环保治理设施的变更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变更管理要求辨识管控安全风险,将环保治理设施所涉及的工艺、设备、仪表、电气、公用工程等方面发生的所有变化,都纳入变更管理。环保治理设施的变更,由加油站自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评价,明确变更的事项、起始时间,变更的技术基础、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消除和控制安全风险的措施,是否修改操作规程,变更审批权限,变更实施后的安全验收等内容,切实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积极有效排除安全隐患。县安监局组织各安监办,对加油站逐一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督查,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排除安全隐患。各加油站要严格落实好环保设施改造施工期间各环节的安全生产责任,完善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场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等特殊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各安监办要履行好综合安全监管职能,督促、指导辖区内加油积极按照风险评估和安全评价情况,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对存在严重隐患和问题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及时进行约谈或问责,对未组织安全风险评估或安全评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按照有关法律要求,责令企业整改。


沂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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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联系人: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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