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深化“沂蒙红盾 文明先锋”文明品牌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市监字〔2018〕54号
各科室、队所,直属单位;
现将《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深化“沂蒙红盾 文明先锋”文明品牌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29日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深化“沂蒙红盾 文明先锋”文明品牌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继续深化全县市场监管系统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文明创建工作水平,提升单位形象,确保“沂蒙红盾 文明先锋”文明品牌创建措施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强化队伍建设、促进事业发展、提升单位形象为目标,以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以推动工作落实为落脚点,积极打造“沂蒙红盾 文明先锋”文明创建品牌,进一步提升系统文明程度和水平,为推动市场监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力量,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沂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创建内容
“沂蒙红盾 文明先锋”品牌创建工作以“三提”为统领,即“工作提效率、窗口提形象、单位提水平”,具体做到“三融”、“三进”、“三入”。
(一)做好结合文章,做到“三融”。
1.融入党建,夯实文明创建思想基础。继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落实市委2018年“机关党建系统推进年”精神,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固定学习日”制度,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切实发挥好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员干部成为文明品牌创建的“领头雁”、“生力军”。
2.融入廉政,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通过邀请县纪委、检察院的同志作廉政教育报告和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开展典型案例和警示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及时调整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狠抓重要节点和重要方面的廉政防范和“庸懒散”治理工作,大力加强廉洁型机关建设。
3.融入业务,塑造监管服务良好形象。全系统各单位要立足业务职能,在做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结合文明品牌创建工作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1)大力推进文明执法。结合“沂蒙红盾 文明先锋”品牌创建,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执法要求,提高执法效果,加强执法监督,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2)加强信用监管。以信用监管为核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执法,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一步完善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公示信息抽查等制度,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推行行政指导,促进各类市场主体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3)开展“商标助企大走访”活动,进一步推进品牌高端化战略,引导企业增强商标品牌意识,推动新旧动能转换。
(4)全面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联系点和非公党建联系点。积极做好企业包扶工作,向企业派驻党建指导员。开展“进非公企业讲党课、讲政策、促发展”活动,宣传党的政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小微企业“双升”战略等一系列改革措施。
(5)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侵权假冒行为。开展“促竞争、树品牌、保民生”专项执法行动,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6)围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开展消费教育系列活动,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
(7)推动创城工作深入开展。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做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健全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积极开展爱老敬老、普法宣传、环境保护、卫生扫除等志愿服务活动。
(二)强化窗口服务,做到“三进”。即文明创建品牌进机关大院、进服务大厅、进基层所。
在县局机关大院显要位置设置“沂蒙红盾 文明先锋”品牌标识,在机关服务大厅、基层市场监管所登记服务窗口设置“沂蒙红盾 文明先锋”品牌标识和“沂蒙红盾 文明先锋”示范岗;规范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办结时限、服务承诺和文明用语等;完善服务硬件设施,办公场所环境整洁、标识醒目;改进服务方式,办事指南、表格填写规范、各类咨询服务形式多样;窗口工作人员规范着装、服务热情、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五心”工作法等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教育引导,做到“三入”。通过广泛宣传,让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对“沂蒙红盾 文明先锋”品牌创建“入眼、入脑、入心”,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1.深入开展“我为文明创建献一策”好点子征集活动,围绕“如何提升文明创建水平”为主题,组织开展结构化研讨,通过研讨交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促进文明创建工作水平。
2.县局机关及各基层市场监管所在办公场所显要位置设置“沂蒙红盾 文明先锋”品牌标识,以标识设置突显创建主题,强化宣传效果,烘托创建氛围。
3、发挥文化展厅、党建展室、图书室等宣传阵地作用,强化价值引领。组织干部职工到机关文化展厅、党建展室接受学习教育,利用单位图书室开展“集中读书日”活动,强化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教育。
三、工作措施
(一)以优质服务为核心,展示文明有礼的文化风尚。
围绕优质服务这一核心内容,以机关服务品牌创建为切入点,继续深入开展“沂蒙红盾 文明先锋”文明品牌创建活动。一是深入开展机关服务品牌创建。围绕县委、县政府新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打造“沂蒙红盾 文明先锋”示范岗“党员先锋岗”服务品牌,开展“争创优质服务窗口,争当优秀服务标兵”系列活动,使服务品牌更能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二是深化窗口规范建设。通过新进人员窗口培训、巾帼文明岗交流学习的手段,提升窗口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水平,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制度,大力推进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首问负责等制度及开通绿色通道等为民服务举措,实现驻政务大厅窗口年年创建为“红旗先锋岗”目标。三是深化文明礼仪实践活动。以制度引导规范全系统干部职工文明守法、健康上网,通过网络、媒体等现代手段传播文明风尚。大力倡导节能环保、低碳生活的节约型机关创建理念,自觉养成节约资源、反对浪费的良好习惯。
(二)以志愿服务为基础,体现学雷锋时代精神。
围绕学雷锋活动,将志愿者服务活动常态化、固定化。进一步壮大志愿者队伍,完善志愿服务制度,细化志愿服务措施,积极开展爱老敬老、扶贫济困、普法宣传、环境保护、卫生扫除等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塑造“沂蒙红盾 文明先锋”品牌形象。
(三)以道德教育为关键,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依托道德讲堂、文化展厅等活动阵地,加强干部职工道德教育,并通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氛围。一是加强道德讲堂建设。将道德讲堂活动列入年初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保证每季度开展一次活动,诵读道德经典,学道德模范、唱道德歌曲,学习先进、弘扬正气。二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学习贯彻职业道德规范,组织举办爱岗敬业模范事迹报告会、敬业奉献主题道德讲堂和述职述廉述德等活动,增强公仆意识。三是加强单位文化建设。一方面,结合“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发挥好机关支部、妇委会作用,开展文体娱乐活动,“三八节”女职工才艺展、清明节、端午节我们的节日活动、“七一”节党日活动、廉政诗歌朗诵、国庆节趣味体育比赛等各类文体活动。另一方面,关心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家庭情况,做到对大病干部必访,对困难职工必访,及时送上单位的安慰和组织的关怀,解决干部的后顾之忧,增强单位整体凝聚力。
(四)以公益活动为抓手,树立负责有为的部门形象。
立足单位职能,强化社会责任,通过结对共建、诚信建设、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树立负责有为的部门形象。一是开展结对帮扶共建活动。以“第一书记”任职村帮扶工作为抓手,围绕抓党建促脱贫、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目标,做到人力、财力、物力三保障,努力将第一书记任职村-良疃社区打造成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二是开展诚信建设活动。抓好重守企业的培育发展工作,推动全社会信用建设;积极参与文明城市测评迎检活动,完善市场主体信用建设,推进信用建设结果社会化运用机制,积极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贡献、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三是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开展“消法宣传进校园”“打击传销宣传进校园”活动,引导广大师生科学、合理消费,远离传销;鼓励干部职工与贫困学生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形成助人为乐的良好风尚。
四、创建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创建责任。为切实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由局长孙作军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解决文明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政工科,承担日常工作。
(二)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创建意识。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打造“沂蒙红盾 文明先锋”文明创建品牌,注重把文明创建融入日常工作中,使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创文明单位、树良好形象、展单位风彩”的创建理念,为深化文明创建工作提供思想保证。
(三)抓好典型引路,促进品牌建设。加大对本单位先进典型的发现、培养和宣传推广的力度,使文明创建工作学有榜样,比有标杆。营造比岗位能力、比岗位文明、比岗位贡献,比服务质量、比作风建设、比职业道德的良好风尚,形成群众性的文明创建热潮,促进干部队伍的素质明显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明显增强。
(四)丰富活动载体,提升创建水平。把创建“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文明科室”、“文明服务窗口”等活动融入到“沂蒙红盾 文明先锋” 品牌创建中来,以各项活动为载体,使文明品牌创建工作有抓手、有具体内容、有量化指标、有考评尺度。通过“沂蒙红盾 文明先锋” 品牌创建,进一步提升单位文明程度,确保在文明系统创建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