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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2-0000152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7-04-13
发文字号: 沂安监发〔2017〕15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临安监发〔2017〕34号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4-14 效力状态: 失效
统一编号:

沂安监发〔2017〕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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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临安监发〔2017〕34号文件的通知

沂安监发〔2017〕15号


各乡镇安监办、沂城街道安监办、沂水经济开发区安监局、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安监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国家、省、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县2017年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现将市安监局《关于转发鲁安监发〔2017〕36号文件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做好2017 年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临安监发〔2017〕3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沂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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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政策联系人:王博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长安中路107号

联系电话:0539-222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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