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沂市监字〔2018〕49号
各科室队所、直属单位:
2018年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维护我县“两节”期间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两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狠抓落实,维护节日市场秩序
要针对节日市场的特点,突出监管重点,规范节日市场经营行为,有效维护节日市场经营秩序。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危化品等重点领域和农贸市场、超市等涉及面广、涉众面大的经营场所的检查力度和频率,同时要加强以“中秋”名义开展的促销活动的监管,重点打击违法促销广告、虚假宣传等广告违法行为。要紧密结合“两城同创”工作,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查处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商品等各类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确保节日市场监管工作落实到位,保障节日市场的稳定和繁荣。
二、精心检查,突出旅游市场整治
国庆是旅游高峰,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旅游市场监管,重点加强旅游景区内旅游商品交易市场以及旅行社、宾馆等重点场所的旅游市场监管,督促各类旅游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等违法行为,加大旅游景区市场的广告整治力度,严厉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虚假违法广告,切实净化旅游市场环境,保护游客合法权益。
三、强化责任,深化消费维权工作
各单位要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为契机,完善消费维权制度机制,大力宣传《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推进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常态化,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节日期间消费维权知识和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和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要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制度,及时做好消费投诉分流、办理、解答等工作,确保消费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加强协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在加强特种设备监管的基础上,要在各乡镇(街道)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加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联合执法和检查行动,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查处安全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各单位要加强“两节”期间值班制度,执法单位和相关人员要保证24小时联系畅通。要严格执行节日市场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和预警、应急处理机制,确保中秋、国庆节日市场突发事件得到快速处理。在节日市场监管中遇到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县局汇报。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