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全面开展社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沂供字〔2020〕8号
各基层社、县直各企业:
根据《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全面开展社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鲁供资运字〔2020〕13号),《临沂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全面开展社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临供办临供办发〔2020〕5号)文件要求,为促进社有企业规范运营,推动全县供销社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在全县供销社系统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制定了《沂水县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分析研究,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将《山东省供销社资产清查工作规程》、《山东省供销社社有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一并转发。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8月底前结束,时间紧、任务重,各企业要充分认清开展社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资产清查工作作为2020年重点工作抓紧抓好。通过这次资产清查,全面摸清家底,充分清理出资产管理和企业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认真研究解决办法,确保及时整改到位。要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提高社有资产和社有企业运营管理水平。要通过信息化手段逐步建立上下贯通、权责明确、管理高效的社有资产和社有企业监管机制,推动全县供销社联合合作、抱团发展,加快构建以社有企业为支撑的为农服务体系。
各企业于会后抓紧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组织专业人员和骨干力量开展资产清查工作,配备联络员,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〇二〇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