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用户中心 | 注册
索  引  号: yishuigxls/2022-0000173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成文日期: 2019-05-20
发文字号: 沂供字〔2019〕9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全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专项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5-21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供字〔2019〕9号

字号: 打印 收藏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印发全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专项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

沂供字〔2019〕9号


各基层供销社、县直属企业:

现将《全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专项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全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方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和“小火亡人”事故,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消防安全,按照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沂安办发【2019】42号)要求,经县社党组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在全系统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充分发挥各级行业部门职能作用,全面发动基层组织,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县社成立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此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统筹科,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三、工作范围及重点内容

结合当前我系统消防安全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确定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范围:商场(超市)、“多合一”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高层建筑、烟花爆竹零售店、建筑施工现场等7类场所,重点整治7类场所普遍存在的一下8类突出问题: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上与地下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超市)、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火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六)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人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实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七)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消防措施。

(八)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企业要加强消防安全分析研判,找准火灾防控薄弱环节,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部署开展针对性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企业首先进行自查,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对企业内部及所属经营网点的电源线路、经营设施、消防器材、消防安全通道及昼夜值班巡查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都要进行全面检查。县社将组织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科室为成员的检查小组,对系统内各企业进行督查,对于查出的隐患坚决责令及时整改,坚决杜绝各类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加大全员教育培训力度。各企业要结合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围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主题,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一懂三会”和“三提示”宣传教育。加强对企业职工消防工作和安全工作能力培训,特别要加强案例分析,吸取事故教训。

(三)制定完善防火逃生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活动,全面提升职工消防工作能力。各企业要根据新精神和新情况,不断完善充实防火逃生应急预案,做到细化实用,可操作性强,确保出现险情后,真正拿的出,用的上,最大限度的发挥预案的应急作用。同时,各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定期的组织消防演练活动,着重从消防器材使用,人群疏散,突发险情的应急能力等环节入手,让每一位员工不但能自身熟练掌握逃生技巧,更要做到随机应变,确保在出现险情后,不着急慌乱,正确处置,积极疏散群众,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充分保障。

五、工作阶段和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底以前)。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印发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分区域、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到位,5月底以前各企业要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检查值班人员等开展培训,明确工作责任,督促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底至10月10日)。各企业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督促所属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着力整治各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同时,各企业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的消防安全检查活动,确保系统消防安全得到更好的促进。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0日至10月15日)。县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各企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认真梳理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企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调度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研究针对性措施,彻底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企业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调度等工作,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全面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落实责任,狠抓落实。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增强大局意识,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推进全系统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彻底排查治理火灾隐患,认真解决消防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各企业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情况,请于5月底以前报送县社安全统筹科;6月至9月,每月22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0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1.沂水县供销社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8类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方法、标准及措施。


附件1


沂水县供销社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武传映

副组长:王培军 段可友 刘兴会 李洪新

成 员:孙德华 赵太华 贺作京 高 伟

    杜继福 赵海霞 黄元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统筹科,李洪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络人孙德华,联系电话:2232014


附件2


 8类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方法、标准及措施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排查方法、标准及措施

整治要求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1、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1、商场(超市):(1)高层:顶棚应为燃烧性能为A级(不燃)的装修材料,墙面、地面均应为不低于B1级(难燃)的装修材料。同时设有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2)多层:顶棚应为燃烧性能为A级的装修材料,墙面、地面均应为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同时设有自动灭火系统和自动报警装置时,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3)地下:顶棚、墙面、地面均应为A级的装修材料。2、宾馆饭店:(1)高层:顶棚应为燃烧性能为A级的装修材料,墙面、地面均应为A级或B1级的装修材料;同时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2)多层:墙面、顶棚应为燃烧性能为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地面可为B2级(可燃)的装修材料;设置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时,顶棚应为燃烧性能为A级的装修材料,墙面、地面均应为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同时设有自动灭火系统和自动报警装置时,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3)地下:顶棚应为燃烧性能为A级的装修材料,墙面、地面均应为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3、公共娱乐场所:(1)高层:顶棚应为燃烧性能为A级的装修材料,墙面、地面均应为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2)多层:顶棚应为燃烧性能为A级的装修材料,墙面、地面均应为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3)地下:顶棚、墙面、地面均应为燃烧性能为A级的装修材料,地面均应为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4、疏散楼梯间和前室、消防水泵房、配电室、通风和空调机房的顶棚、墙面、地面均应采用不然装修材料。 检阅装修工程档案。现场查看时,可取样使用打火机燃烧测试(点火斜向45度,火焰高度不超过2cm,底边点火15-30秒),如打火机火焰离开可燃物,该可燃物可持续燃烧,可初步判段为易燃可燃材料。现场检查无确认是否为易燃可燃材料时,可取样送至本市专门机构检测。
整治要求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2、人集员密场所,施工工地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采用一眼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1、人员密集场严禁使用芯材为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搭建功能用房。2、功能用房内的隔断材料严禁使用芯材为可燃材料的彩钢板。 1、检阅内装修工程档案。2、可采用现场采样燃烧的方法初步测试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
3、现有高层建筑、商铺楼等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作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监禁在周边安全距离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规动火作业;确需动火动焊施工的,必须严格落实现场监护和防范措施。 1、建筑外墙应悬挂警示提示标志牌,标志牌应包含保温材料性质、周边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外墙材质和形式(如:水泥、铝板、石材干挂)等内容。2、建筑外墙不应有脱落、空隙等现象,保温材料不应裸露。3、涉及外墙动火作业时,应开具动火证,明确动火的时间和范围,动火时配备动火监护人、灭火器材。确需在裸露保温层上直接进行电气焊接或其他明火作业的,应在电焊部位周围采用覆盖灭火毯等防火保护措施。 1、查询高层专项整治台账,自查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性质。2、查阅施工档案,确定施工时所采用的外保温材料的材质和形式。3、无法确定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时,可取样送至本市专门机构检测。
4、电器线路穿越或者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中的,必须采取穿管保护等防火措施;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必须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 1、建筑内部的配电箱、插座等不应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的装修材料上。2.电气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时,应采取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3.电气线路穿越具有聚氨酯材料的保温层时,应采取穿金属导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1、查阅装修档案,确定配电箱、控制面板、接线盒、开关、插座等部位的装修材料性能。2、现场检查设备检修口查看吊顶内的电气线路是否按规定穿管保护。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排查方法、标准及措施

整治要求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1、建筑地下及地上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或者共用疏散楼梯间且为分割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将地下和地上部分完全分隔。 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应在首层采用实体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室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连通部位完全分隔,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现场检查楼梯间在地下层与地上层连接处是否进行有效防火分隔,防火隔墙是否分隔到位,门是否为乙级防火门且保持完好有效。
2、建筑住宅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完全分隔。 1、底层为商业性质的住宅建筑、商住建筑,商铺与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疏散应分开独立设置。2、裙房为商业性质的住宅建筑、商住建筑,裙房与住宅主楼消防安全疏散应分开独立设置。3、汽车库、非机动车库与住宅建筑、商住建筑应采用防火墙和防火门分隔。4、对于“三合一”场所,应立即清退住宿人员;对拆违实施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的,应自行拆除或同意助拆,对不愿自行拆除的纳入全市违法建筑库,协调相关部门联合落实强拆措施。 现场查看分隔情况,防火隔是否存在门、窗、洞口,是否分隔完全。
3、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必须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1、防火隔墙:防火隔墙上不应损,不得随意开设洞口,有管道穿越的区域应封堵到位,不应有孔洞、缝隙。2、疏散走道两侧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3、防火卷帘:应通过手动、自动的方式测试防火卷帘是否按原设计的逻辑关系动作。4、防火门:常闭式防火门不应处于开启状态;常开式防火门不应用插销将门扇固定在开启位置,防火门的闭门器、顺序器等组件应齐全完好。5、防火窗:其外观应完好无损、安装牢固;手动启动活动式防火窗的窗扇启闭控制装置,窗扇应能灵活开启,并完全关闭;有密封要求的防火窗窗框密封槽内镶嵌的防火密封件应牢固、完好。 对建筑内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进行逐个排查,对照标准查看损坏情况。可通过吊顶检修口查看防火隔墙分隔情况
整治要求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4、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敞开的,必须立即关闭并保持常闭状态;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损坏导致防火门不能自行关闭的,必须及时修复。 1、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功能,双扇防火门用具有顺序自行关闭的功能。防火门关闭后应具有防烟性能。2、防火门标识应醒目,开启方向上无影响开启的障碍物;常闭式防火门使用插销、门吸等物件不应处于开启状态;常开式防火门不应用插销将门扇固定在开启位置。防火门的闭门器、顺序器等组件应齐全完好。 逐个检查楼梯间、前室的防火门,对照标准查看防火门情况
5、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的缝隙防火分隔不严密的,必须用防火材料填充或者封堵 1、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2、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现场检查电缆井、管道井封堵是否到位,如存在间隙则封堵不严密。
6、规模租赁住宿场所违规改建、违章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管理薄弱。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审批,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间以上的规模租赁住宿场所,其消防设计按照规范中“旅馆”的消防技术标准执行;2、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共建筑的规定;3、农村自建出租房禁止在客堂间、通道等处停放电动自行车,若在室内停放或充电时必须设置专门的房间作为充电间,并应与其他部位有效分隔;有人居住的房间内不得使用液化气钢瓶和电磁炉,必须设置专门的房间作为公共厨房,并应与其他部位有效分隔。 1、规模租赁住宿场所、宿舍、公寓,可查阅相关审批手续、图纸,排查是否按照相应标准进行设计。2、农村自建出租房,检查电动车充电间是否单独设置,液化气钢瓶和电磁炉是否搬离住人房间。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整治要求、检查标准及方法


整治要求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的,必须立即打通、拆除、清理恢复畅通。 1、建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的数量、位置、净宽等应与原设计一致;2、建筑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内严禁被封闭、堵塞和占用;3、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门,安全出口严禁上锁。 1、查看建筑各层平面图中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的数量、位置及净宽;2.实地查看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安全出口的现状。
2、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拆除。 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 实地查看场所门窗现状。
3、建筑之间严禁违规搭建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的,必须拆除,恢复原状。 1、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应与原设计保持一致;2、建筑之间严禁违规搭建遮雨棚、临时建筑物或堆物占用建筑防火间距;3、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上严禁违规设置隔离桩、栅栏墙、绿化、临时建筑等。 1、查看总平面图中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2、实地查看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现状。
4、宾馆饭店、员工宿舍等有人员住宿的场所,安全出口必须 24 小时保持畅通。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 1、宾馆饭店、员工宿舍等有人员住宿的场所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门,安全出口必须 24 小时保持畅通。2、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场所营业期间,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门,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 1、实地查看场所各层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门,首层疏散门、疏散外门现状。2、当合用疏散体系时,要确保其他场所停业关闭期间疏通。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整治要求、检查标准和方法

整治要求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1、 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及时搬离。其他场所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在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业人员管理。 1、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农村自建房内严禁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2、厂房、仓库、施工工地等场所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在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业人员管理。 实地查看场所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现状
2、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易燃可燃物品,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必须及时清理。 1、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的附属仓库应与设计时一致,并应确保该附属库房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不得擅自将非设计时的附属库房作为库房使用,违规大量堆放物品。2、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危险品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 A 级,层数应为 1层,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 20 ㎡。 1、实地查看场所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现状;2、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
3、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内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 厂房内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中间仓库时,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的储量不宜超过1 昼夜的需要量。 核对生产所需易燃易爆原料、半成品1 昼夜需求量,实地查看中间仓库内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的储量。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整治要求、检查标准及方法

整治要求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必须及时修,恢复系统正常报警功能。 火灾探测器 1、火灾探测器周围1.5m 内无送风口等妨碍探测器及时报警的障碍物。2、火灾探测器探测到烟气后,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火警信号 1、核对火灾探测器点位是否与图纸一致。2、将火灾报警控制器置于“手动”状态,采用发烟装置(可采用烟枪、蚊香或香烟来模拟烟雾)向感烟探测器施放烟气,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警信号显示。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按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后,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火警信号。 1、核对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点位是否与图纸一致。2、将火灾报警控制器置于“手动”状态,按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查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确认灯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警信号显示。
火灾报警控制器 火灾报警控制器各元件应能正常显示,无故障、屏蔽显示,主备电源应能自动切换。 检查声、光、显示器元件和时钟是否显示正常,打印机是否处于开启状态;关闭火灾报警控制器主电源,观察备用电源能否启动供电;检查是否存在屏蔽、故障、监管、反馈等信号,反馈和监管信号要逐一说明原因。
2、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制状态的,必须立即整改,将控制柜设置为自动控制状态,并张贴明显标志。 消防水泵控制柜上的水泵控制按钮应设置在“自动”档。 日常巡查,检查消防水泵控制柜上的水泵控制按钮设置状态,如不在自动档,应立即旋至自动挡。
整治要求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帘、机械防排烟等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联动功能。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消防水泵接到火警确认信号应立即启泵并正常工作。 1、打开湿式报警阀试水阀门,消防水泵应能自动启动。2、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应能直接启、停消防泵。
防火卷帘 防火卷帘应完好,接到下降信号后,应能正常启动降落;电动故障时,应能手动下降。 检查导轨内是否有妨碍卷帘下降的障碍物;手动机构是否有效;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特别注意其折叠部位是否存在开线等不完整情形。
机械防烟系统 接到火灾确认信号能正常启动。 检查导轨内是否有妨碍卷帘下降的障碍物;手动机构是否有效;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特别注意其折叠部位是否存在开线等不完整情形。
机械排烟系统 同一防烟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触发排烟口、排烟窗和排烟阀开启,同时停止该防烟分区的空气调节系统。
4、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供水功能。 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主要阀门应悬挂“常开”、“常关”等标识标牌,并按悬挂要求将阀门置于“常开”、“常关”状态。 1、日常巡查,检查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上各阀门的开闭状态,确保按照设计要求,阀门应处于其设计状态。2、打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试水装置,系统应能自动启动。3、连接消火栓出水口、水带和水枪,打开消火栓出水口阀门,应能正常动作且出水压力符合要求。


(六)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排查方法、标准及措施

整治要求 检查标准
1、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的,必须及时明确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1、查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台账,检查单位是否以文件形式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2、对于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近期重新发文明确的,现场检查单位是否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设备的,必须组织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在紧急情况下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1、现场检查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 24 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 2 人的值班制度。2、现场检查值班人员是否取得消防职业资格证书。3、抽查值班人员是否能在紧急情况下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至少做到“接到火灾报警信号后,立即以最快方火灾,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 报警,立即启动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火预案,并报告单位负责人。”
3、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必须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训练、实战化演练,确保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1、现场随机部位拉动微型消防站人员,检查是否能够三分钟到场处置,如不能实现微型消防站应按照站多点”模式设置。2、抽查微型消防站人员是否熟知“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即“知道消防设施和器材位置、知道疏散通道和出口知道建筑布局和功能;会组织疏散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穿戴防护装备、会操作消防器材;微型消防站队员要与就近消防队和本单位负责消防安全的人员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4、单位未作出整改消除突出风险承诺的,必须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现场检查单位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向社会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防范措施的公告,并要注96119 举报投诉热线,接受群众监督。


(七)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排查方法、标准及措施

整治要求 检查标准
1、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的,必须落实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如实制作检测维保记录,存档备查。 1、查看单位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检查最近 1 年内是否定期组织维护保养。(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保养机构每月对自动消防系统至少进行一次维修保养)。2、查看单位消防设施检测记录,检查是否做到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检测。(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每年对自动消防系统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3、现场抽查单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2、单位未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的,必须安排专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妥善处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必须每二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必须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1、对于一般单位,查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台账,检查是否制定防火检查制度,是否实行每季度至少一次防火检查,并及时发现、处置火灾隐患。2、对于重点单位,查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台账,检查是否制定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是否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实行每月至少一次防火检查。3、对于公众聚集场所,查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台账,检查营业期间是否每 2 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是否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备注: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
3、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必须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1、查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台账,检查是否进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记录,是否及时组织消除火灾隐患。2、现场抽查未完成整改的火灾隐患,检查是否加强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八)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

整治要求 检查标准
1、一般单位员工必须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 1、检查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台账,提问岗位火灾危险性。2、现场抽查提问员工消防安全常识。
2、重点单位必须落实消防培训预案演练度。 1、查阅单位消防教育培训台账,灭火和应急预案制作及演练台账,是否做到每半年一次。2、现场抽查提问员工对岗位防火灭火措施及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能力。
加入“购物车”
政策咨询

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综合业务室

政策联系人:王舰辉

现场解答地址:临沂市沂水县鑫华路15号

联系电话:0539-223201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