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天上王城景区门票价格、游览场所票价和交通服务价格的批复
沂发改〔2021〕42号
山东山水沂蒙旅游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天上王城景区及内部游览场所门票、交通服务价格继续执行原价格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持续深入推进我市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继续执行原标准,现明确如下:
一、天上王城景区门票价格80元/张。
二、景区内游览场所地下冰宫46元/张、天河飞渡票价30元/张。
三、索道票价单程40元/张,往返70元/张。
四、景区门票价格、内部游览场所票价和交通服务价格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景区门票与内部游览场所可实行联票优惠,由消费者自由选择,优惠幅度由经营者自行确定。不得将门票、相关游览服务项目强制捆绑销售。
五、要认真落实对特殊群体的减免优惠政策: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4米(含)以下儿童、老年人、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消防救援人员、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包括一名陪护人员)实行全票优惠;6-18岁未成年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优惠;现役军人家属、军烈属、因公牺牲及病故军人遗属实行门票减免优惠;高层次人才凭“山东惠才卡”实行免票优惠。可探索创新灵活多样的减免优惠措施。
六、接到批复后,应在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景区门票价格、内部游览场所票价和交通服务价格及优惠办法。
七、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期满前3个月内重新报批。批复日前价格按原批准文件执行。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