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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22-000023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8-08-21
发文字号: 沂市监字〔2018〕41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2018年第二批调整取消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承接市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等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8-22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沂市监字〔2018〕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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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落实2018年第二批调整取消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承接市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等项目的通知

沂市监字〔2018〕41号


各科室、队所、直属单位:

按照推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第一批调整取消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等项目的通知》(临政字〔2018〕68号)以及县政府《关于2018年第二批调整取消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承接市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等项目的通知》(沂政发〔2018〕29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对涉及我局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见附件。

各科室、队所和直属单位要根据各级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及时与上级部门搞好沟通配合,准确掌握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调整方式、操作要点、工作细则和办理程序。及时编制服务指南,优化办理流程,精简办事环节,提高服务质量。

要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根据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对行政权力清单进行调整,未进入权力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实施。如有以下四种情况的,应及时向政策法规科提出权力事项调整申请:

1.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部门规章颁布、修行、废止或失效的;

2.行政机关职能发生变化的;

3.国务院、省政府决定调整取消下放的;

4.其他需要调整优化管理方式的。


附件: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二批调整取消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承接省市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等项目目录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1日

附件: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第二批调整取消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承接省市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等项目目录


(一)取消县级行政权力事项41项(其中包括行政处罚40项,行政许可1项)


序号

项目名称

权力类别

实施机关

调整方式

备注

1

对违规销售盐制品和不合格食用盐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2

对违规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有关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广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3

对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伪造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等不正当交易手段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4

对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5

对被公用企业和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指定,或者被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指定的经营者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6

对串通招投标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7

对擅自转移因不正当竞争责令被暂停销售财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8

对委托人隐瞒重要事项,伪造、涂改交易文件和凭证,诱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费,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9

对商业诋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10

对商业贿赂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11

对商品作引人误解虚假宣传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12

对不正当有奖销售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13

责令暂停销售与不正当竞争有关商品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14

对经营假、劣种子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15

对违反种子法包装、标签、数据、档案、备案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16

对被文物行政主管单位处以吊销相关许可证且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17

对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准运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18

对陈粮出库未按规定进行质量鉴定情节严重,或者倒卖陈化粮或者不按照规定使用陈化粮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19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广告经营活动中进行不正当竞争或刊播、设置、张贴贬低同类产品的违法广告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20

广告客户申请刊播、设置、张贴的广告,其内容超出广告客户的经营范围或者国家许可的范围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21

刊播、设置、张贴禁止的广告内容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22

标明优质产品称号的商品广告未提交政府颁发的优质产品证书,并在广告中标明授予优质产品称号的时间和部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23

广告客户伪造、涂改、盗用或者非法复制广告证明、为广告客户出具非法或虚假证明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24

广告经营者未审查广告内容,刊播、设置、张贴广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25

非法设置、张贴广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26

广告收费标准或广告业务代理费标准不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27

(组织)、外籍人员在境内承揽和发布广告,未委托在中国注册的具有广告经营资格的企业代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28

核准登记后一年以上未开展正常广告经营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29

广告经营基本管理制度尚未建立和执行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30

广告经营单位无正当理由未到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接受检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31

发布内容违法的烟草广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32

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33

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34

擅自改变规格或不按照核准登记的发布期限、形式、数量、内容发布户外广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35

户外广告未按规定标明户外广告登记证号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36

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倒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户外广告登记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37

乱贴、乱画、乱写广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38

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擅自增加服务项目或者附加条件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39

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可能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而未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40

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商品,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41

制造(非重点管理范围内的)、修理计量器具许可

行政许可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1项


序号

项目名称

权力类别

实施机关

调整方式

备注

1

特殊标志侵权调解

其他行政
权力

县市场监管局

不再作为县级行政权力,列入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三)新增列入县级行政权力清单68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子项名称

实施机关

调整方式

备注

1

经营者违法实施混淆行为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2

妨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拒绝、阻碍调查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3

经营者违法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4

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5

经营者违法贿赂他人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6

经营者违法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7

经营者违法进行有奖销售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8

查封、扣押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9

倒卖陈化粮或者不按照规定使用陈化粮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10

雇佣非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11

旅行社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12

人才中介活动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定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13

在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期间,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和县场秩序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14

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发布广告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15

违反《农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发布广告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16

违反《兽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发布广告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17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广告发布登记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18

广告发布单位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19

广告发布单位不按规定报送《广告业统计报表》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20

发布含有禁止内容教育、培训广告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21

对发布内容违法的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22

对发布内容违法的房地产广告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23

发布内容违法的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广告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24

广告代言人违反禁止性规定以及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25

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26

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或者利用与中小学生、幼儿有关的物品发布广告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27

发布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含有禁止内容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28

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29

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活动违法不予制止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30

发布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的广告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31

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它食品广告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32

利用广告推销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33

对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
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34

发布含有禁止内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35

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36

发布含有禁止内容酒类广告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37

发布含有禁止内容保健食品广告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38

发布含有禁止内容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39

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40

对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未办理广告发布登记,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41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的,或者未对广告内容进行核对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42

用人单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广告发布者发布虚假人才招聘广告、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超出许可业务范围发布广告、广告发布者为超出许可业务范围或无许可证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广告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43

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可能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未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和告知消费者行为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44

未标明租赁柜台租赁期限、商业特许经营期限、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事项行为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45

商品交易县场的经营管理者、柜台出租者、场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商业特许经营者,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广播电视购物平台提供者未核验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件等资料行为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46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广播电视购物平台提供者,在商品销售必经流程中未设置告知程序,主动提示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行为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47

销售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商品时未设置显著的提示程序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48

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未按照规定退款及停业、歇业或者变更经营场所未按规定提前通知消费者行为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49

汽车经营者未向消费者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车辆合格证等资料行为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50

洗染业经营者将医疗被服与其他普通被服混洗行为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51

惊险性娱乐项目经营者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告知消费者安全注意事项、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52

餐饮业经营者设定最低收费,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没有合法依据费用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53

通信服务业经营者提供通话、短信、上网等服务套餐未按照规定对流量予以结转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54

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石油焦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55

销售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56

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发动机油、氮氧化物还原剂、燃料和润滑油添加剂以及其他添加剂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57

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58

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59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60

从事服务业的经营者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61

销售没有再利用产品标识的再利用电器电子产品、没有再制造或者翻新产品标识的再制造或者翻新产品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62

查封、扣押与涉嫌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广告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63

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或者未经允许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64

广告需求方平台经营者通过程序化购买方式发布的广告未标明来源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65

媒介方平台经营者、广告信息交换平台经营者以及媒介方平台成员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66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未在其平台显著位置明示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及配套的有关制度,或者未在技术上保证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保存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67

网络商品销售者销售不能够完全恢复到初始状态的无理由退货商品,且未通过显著的方式明确标注商品实际情况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68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拒绝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违法行为采取措施、开展调查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列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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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联系人:高铭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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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39-2275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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