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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22-0000222 主题分类: 质量监督;
发文机关: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8-07-12
发文字号: 沂市监字〔2018〕29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等​6类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7-13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沂市监字〔2018〕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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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等
6类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沂市监字〔2018〕29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局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县开展以防爆电气、电线电缆、水泥、食品相关产品、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等6类产品为重点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食品相关产品、水泥、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回头看”

(一)主要内容

根据总局及省市局文件要求,此次“回头看”工作的主要内容是:辖区内电线电缆、水泥、食品相关产品、危险化学品和危化品包装物及容器(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车载罐体生产企业为重点)等5类产品生产企业在前期省、市、县局开展的专项检查及专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看企业是否整改到位、县区局是否依法检查处理到位,重点落实市质监局相关文件通报的问题及省局督导我县相关企业存在问题的整改处理情况。

重点检查:对企业存在产品未经检验出厂、不能持续保持生产合格产品能力的情况,存在新增生产线、生产工艺、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未变更许可证等未及时提交许可变更申请等情况,是否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对不再符合生产许可证要求的企业,是否依法办理撤销和注销生产许可证;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企业是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流入市场的不合格产品及企业信息是否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对涉嫌犯罪的,是否按规定程序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时间安排、检查方式

此次“回头看”检查工作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至8月10日,综合执法大队要按照文件要求,抓紧组织开展工作,重点落实企业存在的质量问题是否整改到位,质量安全隐患是否消除,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是否依法处理到位。

二、开展防爆电气、电线电缆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隐患排查

对防爆电气、电线电缆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至10月20日,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加大对辖区内相关企业的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生产行为,排查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事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工作任务重、责任大,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确保6类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扎实开展。

2、抓好落实。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辖区内6类产品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按照原因查不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三不放过”要求,查漏项、补短板,严查质量安全问题隐患整改处理不到位、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确保问题隐患闭环处理,确保重点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

3、做好总结。对此次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市局将派出督导组对各县区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导将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请各执法中队及时做好检查记录。食品相关产品、水泥、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回头看”工作情况请于8月10日上报,防爆电气、电线电缆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请于10月20日前上报。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随时上报。


附件:沂水县危险化学品、食品相关产品专家检查发现问题汇总表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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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联系人:徐华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珠江路117号

联系电话:0539-2275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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