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会战”线索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沂文旅字〔2019〕8号
局机关、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工作要求和省、市、县部署安排,县文化和旅游局制定了《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会战”线索摸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4月25日
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会战”线索摸排工作方案
为抓扎实推进财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专项斗争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为我县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邱键
副组长:李培毅、颜世全、马德芹、类维龙
成员:张伟良、窦兆仲、耿涛、高文臣、武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博物馆),颜世全同志兼任办公室
举报电话:0539-2251641
三、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任务。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根据三年为期的总体安排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规则、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力争通过全街道上下不懈努力,使涉黑步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遇制,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商、要以“零容忍”出重拳、下重手,迅速形成对涉黑涉恐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最大限度赢得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二)工作重点。根据当前涉黑涉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势、新特点,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打击,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展涉黑步恶线索摸排工作,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扎实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精准打击。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线索精确摸排、固定证据。扫除黑恶势力,必须打有准备之仗。坚持情报领先,积极运用大情报、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切实增强涉黑涉恶扫黑除恶线索大起底,拉出清单,确定重点,明确主攻方向实行精准打击,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群众来信、来电和互联网等多种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投诉畅通无阻,要注重在解决群众诉求、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把每一起举报、投诉、线索都查清楚。要加强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情报信息的搜集、录入和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全面掌握涉黑涉恶人员和案件情况,将重点嫌疑对象纳入工作视线,及时跟进,适时打击。
(二)提升打击质量,依法严惩、消除后患。要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要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形成合力
(三)加强联席会议机制,坚持“挖根打伞”。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些黑恶势力之所以长期称霸一方,一个关键因素就是与腐败问题交织在一起。扫黑不易、毁“伞”更难。工作中要做到“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按照涉黑案件中“保护伞”线索“双移交”的工作机制,对发现的“保护伞”线素,及时报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及组织部门,要坚持追根溯源。同时,对扫黑除恶斗争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盯住不放,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四)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加强舆论宣传。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水火不容。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人,人民群众最清楚,扫黑除恶有没有成效,人民群众感受最深刻,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充分展示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措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确保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的支持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案件纪律。参与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坚决不准向无关人员透露任何案情信息;各领导组成人员不得向工作人员询问案情,打听案件进展情况。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局“扫黑办”要加强对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单位共同推进专项斗争。要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统一思想,加强协作配合。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局“扫黑办”要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从而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对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打击不彻底的,或因为整改不力导致黑恶势力发展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等方式进行督导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有力,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使责任追究和奖励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