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对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项目节能验收的批复
沂发改〔2021〕85号
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项目节能验收的申请》等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已由临沂市绿能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节能检测,并编制了《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项目节能验收报告》,经组织专家评审及现场考察,对照节能审查批复文件、节能评估报告书等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执行节能法规、强制性节能标准、设计规范情况。
1.依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14条“废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类产品处置技术开发与应用”和第15条“‘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的范畴,属国家鼓励建设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经现场察看,没有发现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满足节能审查要求情况。
1.主要设施建设内容未发生改变。
2.工艺方案落实符合《节能报告》要求。
3.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技术参数未发生重大变化。
4.项目节能技术措施基本满足《节能报告》的要求。
5.项目节能管理措施执行三级管理。
6.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基本满足计量要求。
三、节能检测情况
1.项目采用先进生产工艺,现场检测的电动机均符合《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GB/T12497-2006)标准要求,变压器符合《企业供配电系统电能利用监测规范》(GB/T16664-1996)标准要求。
2.项目改造达产后统计期年节约综合能源消费量9861.26tce(当量值),9606.95tce(等价值),测试期年节约综合能源消费量9389.93tce(当量值),9156.73tce(等价值),均低于节能评估批复年节约能源折标煤12060.41tce(当量值),11646.98tce(等价值),符合节能验收要求。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强制性节能标准、设计规范;项目建设方案、用能设备、节能技术、管理措施和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能够落实节能审查要求;项目能耗总量未超出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综合评价,节能验收合格。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