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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zhggj2251566/2022-000024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0-09-24
发文字号: 沂发改〔2020〕105号 公文类型: 批复
标      题: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庐山工业园区危险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节能验收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0-09-25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发改〔2020〕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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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庐山工业园区危险废弃物
综合处置中心项目节能验收的批复

沂发改〔2020〕105号


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庐山工业园区危险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节能验收的申请》等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已由临沂市绿能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节能检测,并编制了《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庐山工业园区危险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节能验收报告》,经组织专家现场验收,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满足节能审查要求情况

1.项目建设规模、总平面布局、主要用能工艺等方面能够落实节能审查要求。

2.项目主要用能设备的型式、容量、能效技术参数等未发生重大变化,能够落实节能审查要求。经现场查看,没有发现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

3.项目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能够落实节能审查要求。

4.项目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能够满足计量相关标准要求。

二、节能检测情况

经临沂市绿能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检测:

1.项目能源消耗种类主要为电力、天然气和柴油,配备有相应的能源计量器具,达到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要求。

2.项目采用先进生产工艺,选用二级以上能效等级设备。现场检测的电动机及变压器均符合《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GB/T12497-2006)及《企业供配电系统节能监测方法》(GB/T16664-1996)的标准要求。

3.根据检测、统计计算,项目年综合能耗分别为2426.83吨标准煤(当量值)、2595.68吨标准煤(当量值),低于节能审查批复中的综合能耗2872.09吨标准煤(当量值)。

三、验收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强制性节能标准、设计规范;项目建设方案、用能设备、节能技术、管理措施和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能够落实节能审查要求;项目能耗总量未超出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综合评价,通过节能验收。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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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政策联系人:资环科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正阳路19号

联系电话:0539-225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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