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成立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沂市监字〔2018〕21号
各科室、队所和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及市质监局关于质量提升行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加强全面质量监管、提升质量水平,县局决定成立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孙作军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冯永翔 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
王全海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增高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沂青 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国瑞 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 邓 党组成员、企业注册局局长
成 员:田英华 商广科科长
于金华 质量管理科科长
高永升 办公室主任
蔡凤军 监察室主任
侯清凤 质量监督科科长
孙 峰 监督法制科科长
庄 丽 标准计量科科长
刘玉宝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王青云 信息中心科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全县质量提升行动总体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协调落实任务分工和各项工作;协调动员和推动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和各行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协调推动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资源深度融合,不断提升质量基础水平;协调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县关于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策划组织质量主题宣传系列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管理科,于金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具体开展。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