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气象局
关于开展日照平行观测的通知
沂气办发〔2018〕3号
各科室:
根据中国气象局统一要求,为分析日照人工观测与自动观测获取资料序列的差异,提供光电式数字日照计业务运行依据,将在全省组织开展日照人工与自动平行观测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根据《日照平行观测业务技术规定》,光电式数字日照计开展平行观测前应通过省级组织的业务验收。光电式数字日照计业务验收采取现场验收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场验收由各市气象局负责组织,按要求填报业务验收表。省局观测处根据现场验收情况组织实地抽查。
沂水县气象局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