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关于龙家圈街道南黄家庄游客接待中心装修及配套设施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沂文旅促发〔2021〕13号
龙家圈街道:
经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审核,原则上同意你街道报送的《南黄家庄游客接待中心装修及配套设施项目实施方案》,请依据《2021年乡村振兴乡村旅游资金分配方案》(沂文旅促发〔2021〕10号)要求,根据县财政局《关于沂水县龙家圈街道办事处南黄家庄游客接待中心装修及配套设施项目的评审情况》(沂财审〔2021〕74号),按照财务、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有关程序和规定,积极做好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
特此批复。
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