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2020年第四季度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沂文旅中心发〔2020〕38号
为深化旅游行业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遏制涉旅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旅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以《旅游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当前我县旅游工作实际,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深入开展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从严从细从实推动全县旅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为广大游客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扎实推动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实施
此次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现在起到12月底结束。11月底前,各涉旅单位组织对风险隐患进行全面自查自纠。12月份,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对涉旅单位风险隐患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验收。
三、工作重点
(一)A级景区。冬季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门票预约、景区日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最大承载量的75%接待量的执行情况;消防安全许可情况;设施设备及高危活动项目安全检验许可情况(包括索道、观光车、电梯、滑雪、攀岩、滑索、滑道等设施和游乐设备);危险地段、水上旅游项目,是否有专人值守和安排专业救护人员;对节庆活动安全防范和防火是否有预案、有演练;景区环境卫生是否达到相应的标准;景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网格化管理是否到位。
(二)旅行社。旅行社严禁租用带“病”运营的旅游客运车辆,是否规范签订租车合同,做好对司机、车辆资质的审查工作;加强对导游员的教育培训,提高车辆遇险应急处理能力,严禁导游员私自改变旅客行程;密切关注突发极端恶劣天气,并采取有效避险措施;与游客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履行旅游安全告知义务,为游客购买意外险。
(三)星级饭店。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餐厅、厨房、厕所等重点部位卫生措施;对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安全工作检查执行情况;消防设施设备、扑救火灾器具、交通通讯工具、管道、线路和其它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四、工作措施
(一)从严从细组织实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失职失责行为;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落实管控措施,切实解决想不到、管不到、治理不到的问题;全面加强旅游安全管理,严禁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努力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严防各类旅游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各个环节、各个部位的安全责任和保障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检查发现安全承诺不履行、安全责任不落实、风险隐患排查管控不到位、存在“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对责任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一并进行处罚。负有主体责任的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落实好制度、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要认真剖析自身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查根溯源,做好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各涉旅单位对查出的风险和隐患细化管控措施,纳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用体系运行确保持续改进,形成长效机制。
(三)加强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围绕疫情防控、应急管理等方面知识展开培训,定期开展员工应急演练。加强巡查检查,进一步提高涉旅单位从业人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协调、处置能力,为预防和遏制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提供坚实保障。对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一律责令整改直至停产整改。
(四)实施更加严格的执法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督查和暗访行动。进一步完善“企业自查自纠、专家帮助诊断、部门执法监督、政府督查落实”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突出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督促单位自觉排查治理隐患,自主保障安全,对旅游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彻底,安全措施不到位的,铁腕查处,绝不手软。
(五)强化责任追究。对事故隐患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在专项行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不认真履行职责,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彻底,风险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典型事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涉旅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顿行动的重要性,按照统一部署,迅速行动起来,扎扎实实把这次整顿行动组织好、开展好。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规定,明确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调推进。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将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调度、督导和通报,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涉旅单位要确保步调一致,目标一致,各乡镇、街道也要强化督导,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联系人:张波、黄敏、任兴运,联系电话:2227136,外网邮箱:ysxlfwjgk@ly.shandong.cn)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和涉旅单位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旅游安全集中行动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涉旅单位和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