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重点工业产品质量进行抽检的请示
沂市监字〔2017〕8号
县政府:
为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和上级关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产品质量监管职能,增强监管的有效性和公正性,防止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区域性质量问题的发生,开展好对重点工业产品的监督抽查工作。现就我县2017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请示如下:
根据我县主要工业产品和产业发展布局情况,2017年计划对食品相关产品、机械类产品、低压电器、日用消费品、工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资料、建材相关产品、涉钢类农机配件、成品油等20类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重点产品和区域性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其中,对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59家企业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12家企业,抽检次数每年不少于2次。共计划抽样检验196批次,其中:生产许可及强制性认证管理产品146批次,生活密切相关产品12批次,区域性产品24批次,列入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目录产品14批次(具体见附表1)。
全年共需抽样检验经费60.7万元,其中:检验费用59.8万元,抽样运输费用0.9万元(具体见附表2)。
当否,请批示。
附件:1.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
2.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费用明细表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