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用户中心 | 注册
索  引  号: yishuiylbzj/2020-0000140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发文机关: 沂水县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0-03-11
发文字号: 沂医保发〔2020〕10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临医保发〔2020〕18号文件《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0〕15号文件进一步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3-12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医保发〔2020〕10号

字号: 打印 收藏

沂水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转发临医保发〔2020〕18号文件《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0〕15号文件进一步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的通知

沂医保发〔2020〕10号


各类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

现将关于转发临医保发〔2020〕18号文件《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0〕15号文件进一步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沂水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临沂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0〕15号文件进一步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



加入“购物车”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医疗保障局

政策联系人:王希颖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沂博路693号华信大厦14楼

联系电话:0539-223206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