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沂水县“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医保发〔2020〕14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沂水县“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沂水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沂水县“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2020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要求,每年4月定为全国“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为推进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积极营造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省、市医保局有关要求,现制定我县集中宣传月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省“重点工作攻坚年”动员大会部署要求,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持续打击欺诈骗保,有效维护基金安全。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深入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发布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成果,公开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件,形成强大舆论攻势;广泛宣传各级医保部门出台的一系列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措施和医保经办服务流程,畅通服务渠道,提升为民服务质效。
二、活动主题
2020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的主题是“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
三、宣传内容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家医疗保障局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及我省实施细则;省、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奖励兑现实例;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和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办等情况。
(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意见》(鲁政办字〔2019〕186号),推行医疗保障“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强化医保经办稽核检查,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行为,强化医药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情况。
(三)《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监
督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履行职责情况;监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情况;监管参保人员及医疗救助对象使用医保基金就诊、购药情况。
(四)简化医保经办服务流程,实行“不见面”办理,畅通
“网上办”“掌上办”渠道情况;畅通复工复产企业医保经办服务绿色通道情况,中小企业职工医保费缓缴政策和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缴费费率政策等。
四、宣传方式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经办服务大厅、宣传栏等多种渠道,采取悬挂横幅标语、播放动漫短片、宣传彩页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医保基金“治病救命”的托底保障作用,形成维护基金安全的社会共识。
五、活动要求
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要设立专门的医保宣传栏,并在显要位置悬挂宣传条幅,根据《方案》里面的宣传内容进行宣传。
联系人:王燕燕
电话:2232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