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4〕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4〕14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支持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鲁财社〔2024〕55号),山东省人社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山东省高质量充分就业县的通知》(鲁人社函〔2025〕34号)有关规定。
三、出台目的
落实国家就业优先战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响应国家关于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要求,将就业放在优先位置,通过两年(2025-2026年)建设,把相关政策和工作落到实处,稳定和扩大就业规模,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各类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构建“量质并重”的就业生态,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从8个方面实行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拟定了25条措施,计划投资2.5亿元,利用2年时间,构建“127”高质量充分就业体系,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目标。1个总体目标即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每年城镇新增就业8000人以上,争当高质量充分就业“排头兵”。确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提档升级和打造“数智就业”服务体系2个特色项目,并根据以上内容提炼了提技能、扶重点、优服务、提规模、防失业、保权益和数智化7个具体项目。分别匡算资金数额和渠道,制定实施计划和绩效目标,并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确保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取得理想效果。
五、与上级文件的异同
《方案》的核心是通过“产业扩岗、培训提质、服务增效、数字赋能、权益兜底”的系统设计,将沂水县打造为县域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标杆。其亮点在于结合地方特色(如“高桥手绣”、“大众劳务”品牌)、聚焦技术赋能(数智就业系统)、强化精准施策(分群体保障),既响应了省级政策要求,也贴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为就业“量质双升”提供了清晰路径。
一是全面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4〕14号)等上级政策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本文件进一步细化了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等8个方面的落地举措,确保上级文件核心精神得到具体的贯彻落实。
二是细化提出了符合我县实际的政策举措。这种差异性的存在使得方案能够更加贴合沂水实际,提高政策的执行效率和效果。如开展特色职业培训项目、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项目、健全城乡一体化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促进人力资源服务高质量发展项目、扎实推进失业保险制度落实项目、强化劳动权益保障项目、打造“数智就业”服务项目等分别制定了详细的建设内容和实施计划。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具体联系人:庞京奇(业务科长)
咨询电话:0539-2251374
现场咨询地址: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81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