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农业农村局解读
—《沂水县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农民全员培训工作,切实将各项工作目标落实到位,在广泛征求县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当前农民培训工作实际,形成了《沂水县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实施方案》。
二、实施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山东省、临沂市乡村振兴规划(2018-2022年)和人才振兴工作方案,把农民教育培训作为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的重要途径。培训过程中坚持面向产业、融入产业、服务产业,全面转变理念、改进内容、创新方式、强化服务,通过开展分类分层分模块培训,切实提升教育培训的精准性、师资教学的开放性、跟踪服务的持续性以及线上培训的普及性,不断发展壮大适应现代农业需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促进高素质农民在挖掘产业特色、推进产业融合、强化主体协作、运用先进农业科技等方面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一)坚持政府主导
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长期性的事业,要坚持政府主导,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加大支持力度,改善培训条件,营造良好氛围,共同推进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
(二)尊重农民意愿
牢固树立“以培训对象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紧扣农民需求,分类开展培训。通过提升培训质量和宣传引导,带动提高农民生产技能及经营能力。
(三)立足产业培训
科学调查分析我县农业产业分布、农业产业结构、农业产业类型、农民培训需求等实际情况,根据产业发展水平和培训对象特点,分类分层分模块开展培训,强化培训的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