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中央、省、市防灾减灾系列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我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有效防范地质灾害风险,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4年5月6日,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沂水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作如下解读: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地质灾害防治事关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状况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防灾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据此,我县每年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县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该《方案》结合我县区域地质环境及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的实际情况,在充分征求了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意见,经县政府同意后,2024年5月6日由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实施。
二、《方案》出台目的
根据部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稳步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防治“四大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由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形势预测、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部分组成。
一是2023年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69处,包括崩塌49处、滑坡16处、泥石流3处、地裂缝1处,主要集中在高庄、夏蔚、泉庄、崔家峪、院东头等西部乡镇。结合沂水实际,建立了以“乡村为主,预警到户”的县、乡、村、监测责任人四级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有效防治了地质灾害的发生。二是2024年我县汛期降雨较常年偏多,台风北上影响我县可能性较大,厄尔尼诺事件导致气候不确定性增强,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复杂严峻,特别是进入汛期6-10月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可能性较大,主要分布在高庄镇、夏蔚镇、泉庄镇、崔家峪镇等中低山丘陵区,其中,7-8月降水相对集中,发生概率较高。杨庄等矿山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三是2024年要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完善“人防+技防”体系、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强化重点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分类治理、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预警“叫应”机制、强化宣传培训教育。四是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强化城市工程建设及各类工程建设等方面诱发的地质安全风险防治。
四、本年度《方案》与往年《方案》的异同
与去年相比,本年度《方案》体现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延续性,同时在部分具体措施上更加完善和细化,例如加强应急救援、监测预警和宣传教育等方面,体现了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
2024年文件强调加强应急救援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包括提升基层地质灾害应对能力、提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水平、强化汛期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等。
2024年文件强调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包括加强突发性地灾害自动化监测网建设、升级完善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等。
2024年文件强调强化宣传培训教育,包括创新丰富宣传形式、坚持群众主体地位、依托技术支撑单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等。
五、名词解释
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崩塌:陡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作用或其他外力参与下,突然脱离母体,发生以竖向为主的运动,并堆积在坡脚的动力地质现象。
滑坡:斜坡岩土体在重力作用或有其他因素参与影响下,沿地质弱面发生向下向外滑动,以向外滑动为主的变形破坏。
泥石流:由降水(暴雨、冰川、积雪融化水等)诱发,在沟谷或山坡上形成的一种挟带大量泥沙、石块和巨砾等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
地面塌陷: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凹陷、坑洞的一种动力地质现象。
地面沉降:因自然或人为因素,在一定区域内,产生的具有一定规模和分布规律的地表标高降低的地质现象。
地裂缝:地表岩层、土体在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作用下产生开裂,并在地面形成具有一定长度和宽度裂缝的宏观地表破坏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