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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5〕750号)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10-24
发布日期: 2025-10-27 效力状态: 有效中

关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省消防救援总队:

你单位《关于申请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的函》(鲁消函〔2025〕105号)收悉。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对我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继续按以下标准执行:初级190元/人次(理论知识考试30元/人次,技能操作考核160元/人次)、中级220元/人次(理论知识考试30元/人次,技能操作考核190元/人次)、高级270元/人次(理论知识考试30元/人次,技能操作考核240元/人次)。

二、收费单位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电子),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和财政票据信息管理系统全额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每年3月底前,省消防救援总队应将上年度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收入和使用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三、本通知自2025年1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10月31日。有效期满前3个月重新报批。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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