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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沂水县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号: 沂政办发〔2024〕44号 成文日期: 2024-12-16
发布日期: 2024-12-16 效力状态: 有效中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沂水县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沂政办发〔2024〕44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按照《沂水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沂政发〔2021〕2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沂水县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承办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


附件:沂水县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沂水县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1 沂水县“十四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 县发改局
2 沂水县“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县发改局
3 《沂水县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 县民政局
4 《沂水县公益性公墓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年)》 县民政局

附件【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沂水县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doc
附件【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沂水县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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