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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对四十里堡镇贾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文号: 沂政字〔2023〕104号 成文日期: 2023-09-18
发布日期: 2023-09-18 效力状态: 有效中

沂水县人民政府

对四十里堡镇贾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沂政字〔2023〕104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四十里堡镇贾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四十里堡镇贾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四十里堡镇贾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县政府:

四十里堡镇贾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果品业,在果园内申请建设果品降温冷藏库及果园农资农具存放点各一处,项目已经登记备案,经审核,该项目选址符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庄规划,根据县点状供地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实施点状供地,拟同意贾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使用554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果园果品降温冷藏库建设,使用622平方米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果园管理农资农具存放点建设,土地已经市政府(临政土字〔2022〕40号)农转用批复。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土地权属为村集体所有。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研究批复。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18日

附件【对四十里堡镇贾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docx
附件【对四十里堡镇贾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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