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沂水县政府网站
退出长者模式
长者浏览模式
政策文件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赵峰、杨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的批复
文号: 沂政字〔2023〕38号 成文日期: 2023-04-18
发布日期: 2023-04-18 效力状态: 有效中

沂水县人民政府

对赵峰、杨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的批复

沂政字〔2023〕38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赵峰、杨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赵峰、杨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赵峰、杨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的请示


县政府:

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经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现拟对赵峰、杨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现将有关事宜请示如下:

赵峰、杨洁持有位于县城区沂河路以西、健康路以南的国有建设用地,面积55平方米,其使用权于2022年8月29日期满。我局拟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协议方式出让给赵峰、杨洁使用,宗地编号CB(存)-2023-11号,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期限为40年,容积率2.0-3.0,建筑层数1-3层。

具体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执行。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研究批复。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18日

附件【对赵峰、杨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的批复.pdf
附件【对赵峰、杨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的批复.docx
关闭窗口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