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由沂水县果品产业协会作为沂水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人的决定
沂政发〔2023〕12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做好沂水苹果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工作,推动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决定由沂水县果品产业协会作为沂水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人,望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号: | 沂政发〔2023〕12号 | 成文日期: | 2023-06-25 |
发布日期: | 2023-06-26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由沂水县果品产业协会作为沂水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人的决定
沂政发〔2023〕12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做好沂水苹果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工作,推动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决定由沂水县果品产业协会作为沂水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人,望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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