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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对县水利局关于申请将跋山水库除险加固有关工程作为应急防汛工程的请示的批复
文号: 沂政字〔2020〕31号 成文日期: 2020-03-06
发布日期: 2020-03-06 效力状态: 有效中

沂水县人民政府
对县水利局关于申请将跋山水库除险加固有关工程作为应急防汛工程的请示的批复

沂政字〔2020〕31号


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申请将跋山水库除险加固有关工程作为应急防汛工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相关请示事项,你局要会同跋山水管处等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节点要求,全力加快工程进度,确保今年主汛期前全面完工,为全县安全度汛做好保障。


附件:沂水县水利局关于申请将跋山水库除险加固有关工程作为应急防汛工程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沂水县水利局

关于申请将跋山水库除险加固有关工程作为应急防汛工程的请示


县政府:

跋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13099万元,列入2018年山东省灾后重点防洪减灾工程,2019年主体工程已完工,累计完成投资12120万元。目前尚有3项工程正在实施,分别是东西防汛路工程、概算投资28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概算投资124万元,管理房配电室工程、概算投资84万元,计划今年4月底前完工。为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现申请将以上3项工程作为应急防汛工程实施。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复。


沂水县水利局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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