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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服务业发展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文号: 沂政发〔2017〕21号 成文日期: 2017-03-20
发布日期: 2017-03-21 效力状态: 有效中

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6年度服务业发展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沂政发〔2017〕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2016年,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盯服务业发展工作目标任务,以创新发展为动力,以项目推进为重点,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圆满完成了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任务,取得了较好成绩。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授予王文娟等30名同志“2016年度服务业发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工作,开拓创新,进一步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不断开创服务业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县域经济科学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2016年度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0日

附件【附件:2016年度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先进个人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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