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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沂水县人民政府沂水县人民武装部​关于表彰2016年度武装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文号: 沂政发〔2017〕19号 成文日期: 2017-03-06
发布日期: 2017-03-07 效力状态: 有效中

沂水县人民政府 沂水县人民武装部
关于表彰2016年度武装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沂政发〔2017〕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2016年,全县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大力弘扬沂蒙精神、扎实做好军事训练工作为重点,按照“能打仗、打胜仗”要求,立足本职,勤奋工作,锐意进取,积极创新,圆满完成了民兵预备役各项工作任务,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进一步调动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争先创优的积极性,经县政府、县人武部研究,决定对在2016年度民兵预备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6个先进基层武装部、10名先进专武干部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加倍努力,再做新贡献。全县广大人武、专武干部和民兵预备役人员要虚心向他们学习,努力赶超先进,争创一流业绩,开创全县民兵预备役工作新局面。


附件: 2016年度武装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沂水县人民政府

沂水县人民武装部

2017年3月6日

附件【附件:2016年度武装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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