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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县现代烟草农业先进单位的决定
文号: 沂政发〔2017〕12号 成文日期: 2017-02-13
发布日期: 2017-02-14 效力状态: 有效中

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县现代烟草农业先进单位的决定
沂政发〔2017〕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2016年,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控制规模、优化布局、提高质量、突出特色”的总体要求,在稳控规模、调整结构和彰显特色上下功夫,促进了全县现代烟草农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全年共收购烟叶9.5万担,同比增加0.86万担;实现烟农收入9940.2万元;建设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项目290项,完成投入资金419.8万元。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全县现代烟草农业工作再上新台阶,县政府决定,授予富官庄镇政府、杨庄镇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马站镇政府、道托镇政府等5个乡镇(街道)“全县现代烟草农业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先进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促进全县现代烟草农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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