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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沂水县“十品”(食品)生产加工基地的通知
文号: 沂政办发〔2018〕61号 成文日期: 2018-06-26
发布日期: 2018-06-27 效力状态: 有效中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命名沂水县“十品”(食品)生产加工基地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8〕61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食安办《关于做好十三五期间“食安山东”食品生产品牌创建工作的通知》(鲁食安办函〔2017〕28号)以及市、县相关文件精神,通过企业申报、材料审核和现场核实认定,确定命名青援食品有限公司等117家食品企业生产加工聚集区为沂水县“十品”(食品)生产加工基地。

对本次命名的基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搞好业务服务与指导管理,各企业要强化设施投入和内部管理,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确保生产加工基地规范有序发展。


附件1.沂水县“十品”(食品)生产加工基地创建企业名单

  2.沂水县食品产业发展规划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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