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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文号: 沂政发〔2019〕54号 成文日期: 2019-09-03
发布日期: 2019-09-04 效力状态: 有效中

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沂政发〔2019〕54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全县文物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经县政府研究,确定峙密山居古戏台等10处不可移动文物为沂水县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以公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生态建设、旅游发展及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切实加强文物的保护管理和科学利用工作,促进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开创全县文物保护工作新局面。


附件:沂水县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190829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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