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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微能源网示范县”建设的实施意见
文号: 沂政发〔2016〕36号 成文日期: 2016-08-25
发布日期: 2016-08-25 效力状态: 有效中

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微能源网示范县”建设的实施意见
沂政发〔2016〕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争创“微能源网示范县”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互联网+”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顺应新形势下能源生产和消费发展趋势,围绕“生态绿色、集约节约、现代科学、持续高效”发展理念,坚持开放共享、融合创新、转型升级、安全有序的推进原则,基于“互联网+”开放模式,以满足人民群众清洁、互联新能源需求为中心,强化理念创新、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发挥“微能源网”技术优势,不断优化配置能源要素,实现绿色发展、集约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到2016年底,在工业节能及新能源、城区供热、照明等主要能源应用领域,各选择1-2个重点企业、园区、社区开展“微能源网”试点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行工作。

到2017年,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微能源网”群互联互通,完成区域能源互联网建设、运行,将“微能源网”技术作为我县引领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之一,基本实现“高效节能化、物联网化、可视化、智慧化”,推动区域能源网运行高度网络化。

到2020年,建成较为完善的“微能源网”产业生态体系,以开放、共享、高度市场化为特征的“互联网+”新经济业态基本形成,县域“互联网+能源”格局初步建立。

三、工作重点

微能源网是以能源的优化利用为导向,与能源互联网有机链接的智能化区域能源生产、使用、存储、调度、控制系统,能够更好地实现能源、环境和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是能源互联网的基本组成部分和实现方式。

(一)实施微能源网+产业能效提升计划。利用微能源网技术,在新建公用用能建筑单位或原有较大能耗的公用建筑用能单位中,选取1-2个示范项目,加强终端供能系统规划和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实施传统能源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协同开发利用,优化布局电力、燃气、热力、供冷、供水管廊等基础设施,通过微能源网、天然气热电冷三联供及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等方式,实现多能互补和协同供应,为用户提供高效智能的能源供应和相关增值。(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二)实施微能源网+光伏精准扶贫工程。利用微能源网+分布式光伏监控、运营技术,因地制宜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建设。积极推广户外屋顶和村级光伏扶贫项目模式,科学确定光伏扶贫工程的建设规模与布局、融资方案、收益分配、项目运行维护等,落实规划、电网接入等建设条件,力争惠及各扶贫工作重点村和相关贫困户。(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三)实施微能源网+节能提升计划。加快节能技术进步,提高全县用能水平。利用微能源网技术,广泛推广“微能源网+多源分布式能源+节能减排”解决方案,借助微能源网物联网及云计算核心技术、MVR蒸汽节能技术(机械蒸汽再压缩节能技术)等,有效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重点打造5个节能示范企业和2个节能示范园区,通过实施蒸汽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等技术,推动微能源网技术在我县工业领域的广泛实施。(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四)实施微能源网+绿色市政计划。结合我县年度城建重点工程,对部分具备条件的公共设施、片区(棚户区)实施能源系统改造。依托微能源网+能源站(天然气清洁能源、生物质能源、电能替代热泵技术等),提高一次能源利用效率,并加强生活垃圾等能源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推进新能源集热系统应用。采用微能源网+绿色高效LED超级WIFI技术组合,对城区内符合改造条件的城市公共照明体系进行节能改造,深化领域内的合同能源管理。(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五)实施微能源网+环保计划。依托微能源网+高效MVR废水处理技术,在我县化工、制药、食品等行业各选取2个示范企业,采用MVR(机械蒸汽再压缩)结晶浓缩技术,对企业废水进行高效处理,达到污水近零排放标准,进一步提高我县的环保治理水平。(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六)实施微能源网+旅游计划。积极推进兴盛矿业打造的微能源网矿业转型生态旅游项目,借助微能源网技术,风、光、农多元素结合,对原有的矿区进行综合治理。在兴盛矿业公司经验模式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将微能源网+旅游模式逐步向全县其他景区延伸,进一步提升全县智慧旅游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县旅游委)

四、组织保障

县里成立争创“微能源网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解决“微能源网示范县”建设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强化对全县微能源网示范工程建设的统筹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工作开展,形成政府组织领导、有关部门牵头、责任单位实施、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关于微能源网建设方面的补助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外来资本或社会资本投资,保证各类工程建设顺利实施。要积极总结完善工作推进模式与机制,为将来在更广范围内推广微能源网建设提供科学保障。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附:沂水县微能源网示范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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