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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王海军经营的养生馆重大火灾隐患摘牌的通知​
文号: 沂政办发〔2020〕61号 成文日期: 2020-12-15
发布日期: 2020-12-16 效力状态: 有效中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王海军经营的养生馆重大火灾隐患摘牌的通知
沂政办发〔2020〕61号


沂城街道办事处、县应急管理局:

根据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提请对王海军经营的养生馆重大火灾隐患摘牌的报告》(沂应急发〔2020〕48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王海军经营的养生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王海军经营的养生馆已被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营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五条和《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公消〔2006〕194号)之规定,县政府决定对王海军经营的养生馆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摘牌,特此通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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