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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王海军经营的养生馆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
文号: 沂政办发〔2020〕55号 成文日期: 2020-11-20
发布日期: 2020-11-21 效力状态: 有效中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王海军经营的养生馆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
沂政办发〔2020〕55号


沂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提请挂牌督办王海军经营的养生馆重大火灾隐患的报告》(沂应急发〔2020〕46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核查,经查明,王海军经营的养生馆(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长安中路,责任人:王海军)存在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标准行为,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危害程度严重,社会影响巨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公消〔2006〕194号)之规定,县政府决定对王海军经营的养生馆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火灾隐患治理期间,沂城街道办事处、消防救援大队要依法督促火灾隐患单位整改,防止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发生火灾事故。


附件:王海军经营的养生馆重大火灾隐患情况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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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王海军经营的养生馆重大火灾隐患情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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