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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沂水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主体的通知
文号: 沂政办发〔2016〕91号 成文日期: 2016-11-27
发布日期: 2016-11-28 效力状态: 有效中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沂水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主体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6〕9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山东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要求,我县确定沂水县阳光富民光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沂水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主体。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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