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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致全县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倡议书

全县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朋友们:

电动自行车已成为群众日常主要代步工具,但不戴头盔、闯红灯、逆行、占道、急拐猛拐等交通陋习,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为此,特发出倡议如下:

、严守交通信号,杜绝闯灯抢行

自觉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则,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闯红灯、不抢黄灯,有序通过路口。

、坚持各行其道,杜绝逆行占道

自觉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靠右通行,坚决杜绝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随意变道、争道抢行。

、规范佩戴头盔,全程安全防护

骑行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扣紧卡扣,杜绝不戴、假戴、中途摘盔,切实保护自身出行安全。

四、平稳转弯变道,杜绝急拐猛拐

转弯、变道、掉头提前减速、仔细观察,确认安全平稳通行,切勿急速猛拐、分心骑行、突然变道。

让我们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陋习,遵规守法、安全出行,共同营造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共建平安沂水、文明沂水!




沂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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