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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临沂鲁兴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选矿厂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临沂鲁兴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选矿厂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提升项目

地点:临沂市沂水县杨庄镇下儒林村南

建设单位:临沂鲁兴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在现有选矿厂工艺流程的基础上新增浮选工序对本选厂选铁后矿浆进行选别得到磷精矿,外购22200t/a(折干量)选铁尾矿一并进入新增浮选工序,在物料平衡上使外购尾矿量与产出的磷精矿和除杂粗颗粒废料量相等,以保障进入后续选钛工序的矿浆量和生产规模不变,产生的最终尾矿量不变。该项目增加浮选选磷工序及外购尾矿上料系统,新增给矿斗、隔渣筛、浮选机、盘式过滤机等主要生产设备。现有选矿工艺流程和设备保持不变,选矿厂原矿石处理规模不变,仍为65万t/a原矿石。

公示时间:2026年8月3日-2026年8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杜总

联系电话:0539-222157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附件: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事项


附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附件【验收意见.pdf
附件【鲁兴钛业验收监测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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