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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行为投诉举报电话的公告

关于公布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行为

投诉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秩序,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县商务局设立举报电话,现公告如下:

    1.举报范围:未取得商务部门资质认定,擅自开展回收、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报废汽车上路行驶等活动。

    2.受理单位:沂水县商务局市场运行与秩序科

    3.举报电话:0539-8450859。



沂水县商务局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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