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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四十里堡镇扶贫资产处置公告

四十里堡镇扶贫资产处置公告


根据《沂水县扶贫资产计提折旧及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项目覆盖村评议并公示,镇党委政府审核通过,同意蔬菜智能化育苗基地项目资产中1个日光温室,2个育苗和展示日光温室因潍宿高铁征收,并对项目资产予以核销。以上项目回收后的资金统筹用于产业项目建设,项目建成使用后获得的扶贫项目收益,仍将按原比例覆盖各项目受益村。即日起正式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向四十里堡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
公告时间:2026年1月21日-2026年1月30日
(公告期10天)

监督电话:0539-2401108


四十里堡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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