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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山东省沂水县赵高峪矿区熔剂用灰岩矿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鲁财综〔2024〕13号),现对《山东省沂水县赵高峪矿区熔剂用灰岩矿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9日。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并寄(送)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收意见表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

联系电话:0539-2251515 13954933645

邮箱:ysxzrzyhghj@ly.shandong.cn

地址:沂水县长安中路102号 邮编:276400


附件:1.山东省沂水县赵高峪矿区熔剂用灰岩矿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2.山东省沂水县赵高峪矿区熔剂用灰岩矿探矿权出让收益出让收益评估计算附表

   3.矿业权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承诺书

   4.主要参数表

   5.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6日

附件【1.山东省沂水县赵高峪矿区熔剂用灰岩矿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正文.pdf
附件【2.山东省沂水县赵高峪矿区熔剂用灰岩矿探矿权出让收益出让收益评估计算附表.pdf
附件【3.矿业权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承诺书.pdf
附件【4.主要参数表.pdf
附件【5.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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