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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山东智化普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精细化学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山东智化普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精细化学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第4号)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山东智化普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精细化学品项目;

2、建设单位:山东智化普新材料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点:沂水经济开发区庐山化工园区南二环路与规划路交汇处西北部山东智化普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具体地理位置位于北纬35.722976°,东经118.572195°附近;

5、项目概况:本项目利用现有一期项目中氨基硅油生产设备(10m3反应釜2个及其配套冷凝器、计量罐、接收罐和过滤器等)和部分三元共聚硅油生产设备(5m3反应釜6个及其配套冷凝器、计量罐、接收罐和过滤器等,建设相关产品生产线8条。本项目建成后,现有一期项目氨基硅油(2000t/a)不再生产,三元共聚硅油产能由一期实际建设3287t/a,减少至800t/a本项目已进行立项备案备案编号2108-371721-04-01-574024。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智化普征求意见稿.pdf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RsL91XfEXjM922D2amW8Yw 提取码: hf45如需查阅纸版征求意见稿可到建设单位查看,(联系人:黄经理13869970689)提供查询、查阅服务。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征求意见日期内,可以通过电话(建设单位联系人:黄经理13869970689)、电子邮件(1163174230@qq.com)向建设单位提出。

四.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山东智化普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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