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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沂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5年4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办结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4月10日开发区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话:0539-2232278(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沂水县衡山7号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大厅

  编:276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审批文号

1

1.25万吨专用化学品及2.1万吨抗氧剂项目

山东特有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审20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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